-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招聘启示(12-19)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6年12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总部设在北京,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评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对含山县裕溪后河胜武码头含山县裕溪河后河胜武码头迁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概况
含山县裕溪后河胜武码头现址位于裕溪河后河左岸,铜闸镇鸭西村境内,始建于2006年,占地面积15亩,岸线长140米,拥有年呑吐量60万吨栈桥两座。
根据商合杭高铁规划设计,原码头位于高铁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需搬迁选址重新建设。为保障商合杭高铁建设不受影响,拟选址在省道026与裕溪河后河交叉口下游处300米,码头设在裕溪河后河右岸,占地约30亩,主要服务于周边工矿企业。
含山县裕溪后河胜武码头迁建之后,规划年吞吐量为120万吨,货物码头泊位数2个,设计吨位为500吨级(兼顾1000吨)。
2、产业政策相符性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文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修正),本项目不属于现行国家产业政策中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建设项目之列,可视为允许类,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概述
1、废水:本次建设完成后项目废水主要为港区生活污水、装卸机械冲洗含油废水、堆场喷淋水以及船舶油污水和生活污水。
2、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是砂石料装卸过程及堆场产的无组织粉尘、港区道路扬尘、汽车尾气、装卸机械废气和船舶废气等。
3、噪声:本次营运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码头起重机、装船机、装载机、皮带机等。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有船舶生活垃圾、港区生活垃圾、废机修油及含油织物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治理措施
a.营运期港区配置洒水车,定时对厂区道路、停车场、堆场通道、码头作业面等进行洒水,同时设小型垃圾清扫车定时对路面进行清扫,及时清理路面上的积尘和散落物料,减少道路二次扬尘;
b.装卸机械、散货堆场设置洒水设施,定时对沙等散货堆场进行喷淋,保持沙堆场表面物料含水率为6%左右,装卸散货时,应尽量减少落料高度,从而抑制和减少堆场风动扬尘和装卸作业扬尘;
c.皮带传送机设密封罩,防止砂石料等散货在传送时因风吹和振动扬尘;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专用场地,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
d.选用排放污染物少的环保型高效装卸机械和运输车辆,选用好的油品,同时加强机械、车辆的维护保养,使其保持正常运行;
e.利用港区内可绿化场地充分绿化,种植对扬尘、CO、NOX吸附能力强的植物和树木,净化港区环境空气。
2、废水处理措施
a.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b.停靠码头的船舶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中对应标准,舱底油污水按规定转移到海事部门设置的含油废水专用收集船中,经处理使废水含油浓度≤15mg/L后排放,船舶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舱底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由水上环卫部门接收处理。
3、固体废物处理
a.港区在办公楼、生产辅助区、堆场、码头和主要道路两侧设置垃圾桶和垃圾箱收集各类固体废弃物,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和进港船舶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须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b.含油污水处理后剩下的废污油属于危险废物,须送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清洁机械用的含油污废织物具有易燃性,因此,需设立防止雨淋和可隔绝火源的相对密闭专用容器收集,定期送至危废处置中心处置。
4、噪声治理
a.运营期作业区内,主要是受装卸作业机械噪声的影响。减轻作业区环境噪声,选用先进的低噪声机械、设备以及车辆,采取相应的减振措施,并加强维护是控制作业区噪声的基础,也是控制作业区噪声的基本措施。
b.为减轻堆场装卸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通过合理布局、距离衰减降低对周围区域声环境的影响。皮带机加密封罩,既防风、防雨、也可降噪,加强皮带机维修管理和润滑,避免因机械损坏而引起异常噪声;
c.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缩短夜间作业时间,同时应控制作业区内车速,控制和减少作业区车、船的鸣号次数和时间。加强作业区绿化,建议在作业区周围和进出港道路以及作业区运输干道两侧,种植乔木和灌木绿化隔离林带,既可防治控制噪声影响,又可起到防尘降尘作用。
四、初步评价结论
环评单位通过调查和分析,依据监测资料和国家、地方有关法规和标准综合评价后认为,本工程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状调查→资料收集→公众参与调查→现状监测→报告书编制→评审审批
工作内容:严格执行国家现有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在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通过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及范围,提出选址结论意见。
六、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将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本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可以向评价机构索取环评报告。有关信息在整个征询公众意见期间均处于公开状态。
九、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含山县裕溪后河胜武码头;
地 址:马鞍山市含山县运漕镇黄墩行政村裕溪后河右岸;
联系人:张总
联系方式:13856514785
十、环评单位情况
评价单位: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国环评证乙字第2860号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龙岗大道8288号大运软件小镇41栋2楼202
联系人:范工
联系方式:0755-89724488
含山县裕溪后河胜武码头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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